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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市新吴区人大:注重“四个强化”,办好代表建议

来源:江苏人大网 作者:秘书处-3 发布时间:2017年11月06日

  一是强化服务善引导。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,关乎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。由于受代表的职业、知识、阅历、视角、思维等自身因素的局限,一些代表所提建议有的内容与形式不一致,有的格式不规范,有的事由不明确、内容不清晰,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,导致所提建议无法解决落实。鉴于此,新吴区人大一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、开展座谈讨论等活动,多形式、多渠道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,不断提升代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,把握好建议提出的重点性、全局性和前瞻性;二是积极引导代表要勤于调研,善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,广泛了解社情民意,听取群众意见,只有先接“地气”,才能撰写出反映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好建议,履职才能有“底气”;三是拓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渠道,让代表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同时,要求“一府两院”及其工作部门扩大政务公开透明度,保障代表知情权,为代表知政知情提供相关资料,增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规范性、针对性和可行性。

  二是强化规范增实效。在做好代表建议登记和分类工作的基础上,认真落实好各种行之有效的交办机制。一是分办交办制。收到建议后,按照区政府领导及部门职责分工,将建议内容以“一览表”的形式分解细化,将建议人姓名、所在单位、内容摘要和拟承办单位等逐一列表明示,报送分管负责人阅批后,正式行文发至各承办单位;或由区政府召开建议交办会议,在交办建议时,重点建议由“一府两院”分管负责人带领承办单位人员与代表见面,并就建议的办理计划包括办理程度、时限等进行现场交办。二是滚动办理制。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,在大会结束后一个月内迅速交办,能现场答复的,组织承办单位负责人现场答复。对当时答复已经纳入规划解决的事项,在本年度内再次向代表和区人大及有关部门书面反馈解决落实情况;对当年不能完成的,必须纳入下一年办理和答复,直至办结。三是督查通报制。在抓好日常督办的同时,围绕重点难点建议,切实做好跟踪督办,对代表不满意的办理件,坚持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,直到代表满意。同时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进展情况进行通报,推广办理经验。

  三是强化沟通重协调。一是建立联动机制。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联合办理的建议,首先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,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打破部门界限,跳出部门利益的狭隘思想,加强沟通协调,共同研究并形成统一的办理意见。二是推行 “三见面制”。办前见面,承办部门在收到交办任务后主动和领衔人联系,详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目的、意图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等,取得共识;办中见面,通过多种形式让代表参与和了解办理过程,参与方案论证;办后见面,建议复函后,当面向代表介绍建议办理情况,征询代表意见。三是推进协商机制。要求职能部门主动到区人大汇报建议办理工作情况,听取建议办理的意见,借智聚力解决问题。

  四是强化督办抓考评。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查考评机制,是优质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的重要措施。一是坚持目标管理不动摇。坚持建议办理的“四个百分之百”工作目标,把规范答复率、走访见面率、按时办结率、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百分之百,作为一项制度来执行,作为工作底线来坚守。二是严格考核奖惩。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激励机制,探索试行职能部门建议办理情况抄送组织、纪检、目标考核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,为考核承办单位提供参考依据,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快速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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